法規名稱: 新竹市樹木及綠資源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97年12月11日

條文關聯

本府為處理關於受保護樹木及綠資源審議、諮詢、解釋、鑑定、協調、促
進及重大違規事件,得由保護委員會擔任。
前項保護委員會設置要點,由本府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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