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苗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01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得視業務需要,設置各種委員會或專案小組,辦理有關事宜;其
  所需人力就公司總員額內調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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