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營利事業登記建築物用途審查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91年12月13日

條文關聯

  建築物所有權人及使用人應於申請設立時,檢附申請範圍未有妨礙防火
  避難設施或構造設備之切結證明,並依法維護防火避難設施合法使用及
  構造設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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