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348
人,瀏覽人次:
92960169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澎湖縣老人福利機構履行營運擔保能力認定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2月18日
條文關聯
第七條
本府得不定期查核老人福利機構履行營運之擔保金辦理情形,經查核老 人福利機構無履行營運之擔保金或履行營運之擔保金不足額或於動支後 未依規定向本府報備者,依老人福利法第四十六條第六款規定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