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自來水事業應具有左列必要之設備: 一、取水設備:應具備集取必需原水水量之能力。 二、導水設備:應設備適當之設備以導送必需之原水。 三、淨水設備:應設置消毒及其他必需之淨水設施。 四、送水設備:應設置適當之設備以輸送必需之清水。 五、配水設備:應設置配水及其他配水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