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區漁業廣播電台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台於澎湖設發射台,於嘉義枕頭山設轉播站,專責辦理本台廣播節目
  之發射及轉播事宜。
  前項發射台、轉播站,除發射台另置主任、工程司各一人外,其餘所需
  工作人員由本台總員額中調派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