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操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8月17日

條文關聯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得以其出借券源按「證券借貸專戶撥券予
其自營及期貨部門撥入帳號注意事項一覽表」(附表一),撥入表列之證
券交易帳號,供其自營及期貨部門因應不同之業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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