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藥品優良製造確效作業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4月13日

條文關聯

  性能驗證的目的是以嚴格的測試來證明製程的有效性與再現性,在進入
  確效的性能驗證階段時,製程規格業已建立而且本質上已透過實驗室或
  其他試驗方法證明為可接受者,而且設備已基於適宜的安裝驗證判定為
  可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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