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8月13日

條文關聯

化粧品製造業者對可能影響產品品質之變更,應有充分資料支持並經權責
人員同意,始得為之。
〔立法理由〕
化粧品製造業者變更管制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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