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自來水事業工程設施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65年04月12日

條文關聯

  集水暗渠之接頭及回填依左列規定:
  一、集水暗渠之接頭應為插入式之套管接頭。
  二、集水暗渠之周圍,應自內向外以每層厚度五十公分以上之卵石層、
      石子層、粗砂層環續,而後回填至原地面高度。粗砂層顆粒大小應
      配合地層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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