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8月23日

條文關聯

財政處得會同有關機關(單位)派員對各市有財產管理機關(單位)之管
理情形,作定期或不定期之檢核。
前項檢核要點由本府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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