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防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保防工作之策劃、督導、執行及處理。 二、保防教育之規劃、執行及督考。 三、機關安全防護之規劃、執行及督考。 四、公務機密維護之規劃、執行及督考。 五、員警(工)忠誠查核工作。 六、新進人員安全查核事項之執行與資料管理及運用。 七、諮詢工作之規劃、布置及資料處理。 八、治安情報資料蒐集之策劃、督導及考核。 九、其他有關保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