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保防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保防工作之策劃、督導、執行及處理。
  二、保防教育之規劃、執行及督考。
  三、機關安全防護之規劃、執行及督考。
  四、公務機密維護之規劃、執行及督考。
  五、員警(工)忠誠查核工作。
  六、新進人員安全查核事項之執行與資料管理及運用。
  七、諮詢工作之規劃、布置及資料處理。
  八、治安情報資料蒐集之策劃、督導及考核。
  九、其他有關保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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