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體育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7日

條文關聯

政府應鼓勵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舉辦運動賽會。
各種全國性運動賽會之舉辦,應依全國體育發展政策,並配合國際正式運
動競賽予以規劃。
各種全國性綜合運動賽會舉辦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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