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05日

條文關聯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業務。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駐衛警管理。
  五、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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