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冷凍空調業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2月22日

條文關聯

  經評選委員會決選為績優冷凍空調業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依下列方式予
  以獎勵:
  一、公開表揚。
  二、頒發獎狀、獎牌或獎章。
  三、頒發獎金。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