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受委託之承裝業於竣工後,應檢具管線竣工平面圖及立體示意圖,向
本公司申請表內管竣工檢查,經檢查確定安全無虞,發給合格證明後,始
予供氣;作業流程如附表二。
表內管竣工檢查之作業時限,自申請指定之竣工檢查日起算,除第三項所
定情形外,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單一用戶之案件:四個工作日內。
二、二戶至五十戶內之案件:六個工作日內。
三、五十一戶至八十戶之案件:十個工作日內。
四、八十一戶至一百二十戶之案件:十四個工作日內。
五、超過一百二十戶之案件:依前款所定天數,每增加四十戶以內之戶數
,加計四個工作日。
表內管竣工檢查之作業,如屬第十一條第一項場所之用戶,其作業時限依
前項所定天數按一點五倍計算。
第二項指定竣工檢查日自申請日次日起算,不得少於三個工作日。
本公司未能於第二項或第三項所定時限內通知檢查結果時,視為已合格,
並依用戶或承裝業之申請發給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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