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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暫行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10日
條文關聯
第八條
本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課長五人,並置帳務檢 查員、統計分析師、課員、辦事員、書記各若干人,其員額另以暫行編 制表定之,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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