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電信總局國際電信管理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1月07日

條文關聯

  營運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南部長短期工作計畫之研擬事項。
  二、南部國際通信設備之引進、開發、設計及工程預、決算之擬編事項
      。
  三、南部國際通信器材規範、程式之研擬事項。
  四、南部國際通信設備之施工、維護、驗收、檢驗之督導、考核事項。
  五、南部國際通信設備年度用料預算之擬編事項。
  六、南部機、線工程發包作業管理、督導、考核及執行等事項。
  七、南部通信設備財產增、減登記、保管事項。
  八、南部機線工作人員之管理、考核及專業訓練之會辦事項。
  九、南部工程車輛之管理及有關事項。
  十、南部國際電信營業、通信及業務工作人員管理、考核及專業訓練之
      會辦事項。
  十一、南部國際電報交換業務新裝、異動申請之處理,各項用戶紀錄資
      料之登記、保管、更新及申告、違章案件之處理及用戶值機人員訓
      練之實施事項。
  十二、南部營業窗口國際電報、國際電話、租用電路等各項業務之處理
      及營業處之管理、監督事項。
  十三、南部營業收入之進帳、催費、停、復通信、查詢處理、欠費追收
      、呆帳及營業量、營業收入之統計、分析、陳報事項。
  十四、南部與北部相關國際電信工務及業務之協調與會辦事項。
  十五、其他有關南部營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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