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受助學金學生經畢業考試及格後,應於一個月內攜帶臨時畢業證明書 向本公司報到,充任本公司公費駕駛或輪機實習生,派赴開航輪實習。 領受助學金學生應召入伍受訓,應於結訓後一個月內向公司報到,依前 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