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各機構正副首長,按事業性質遴選適當人員充任,正副首長中,至少應
  有一人為退除役官兵,但其職務均屬技術性而退除役官兵無適當人選時
  ,不在此限。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