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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八條
各機構正副首長,按事業性質遴選適當人員充任,正副首長中,至少應 有一人為退除役官兵,但其職務均屬技術性而退除役官兵無適當人選時 ,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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