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參考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2月13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不得提供或承諾任何疏通費。
本公司人員如因受威脅或恐嚇而提供或承諾疏通費者,應紀錄過程陳報直
屬主管,並通知本公司專責單位。
本公司專責單位接獲前項通知後應立即處理,並檢討相關情事,以降低再
次發生之風險。如發現涉有不法情事,並應立即通報司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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