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資金融通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6月26日

條文關聯

  農會、漁會申請緊急融通,其理事、監事及總幹事,依貸款行庫融通條
  件,須提供擔保及保證時,應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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