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受理前條無息融資申請案,應於申請案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審查完竣 ,對於核准之申請案,得將其金額一次撥入金融機構設置之專戶控管, 由金融機構依工程進度分批撥付實施者。不符條件者,應限期令其補正 ,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駁回其申請。 前項無息融資金額之核撥作業另以契約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