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防空作戰軍民防護災害搶救支援辦法宜蘭縣警察局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3日

條文關聯

  各任務隊團到達受災地區後,應向受災地區主管官署暨災害搶救指揮官
  報到,並接受其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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