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基地經都設會審議通過後,得以折繳代金方式移入容積。 前項代金數額,以市價計算者,其接受基地市價由本府委託三家不動產估 價師公會查估後,以最高價為原則,其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其估價成 果並應提送都設會完成相關作業程序。 容積代金之收入,應專款專用於取得本市與接受基地同一主要計畫區之私 有公共設施保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