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幼兒園教保服務申訴評議會組織及評議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29日

條文關聯

  申評會發現申訴案件有不合規定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通知申訴人於文
  到十五日內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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