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車輛保管費規定如下: 一、機器腳踏車每輛每日五十元。 二、小型汽車每輛每日一百元。 三、大型汽車每輛每日三百元。 四、曳引車每輛每日五百元。 五、聯結車、全聯結車、半聯結車、拖車、全拖車、半拖車、拖架每輛 (個)每日六百元。 六、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每輛每日五十元。 七、小型特種車輛每輛每日二百元。 八、大型特種車輛每輛每日六百元。 九、其他可行駛道路之動力機械每輛每日六百元。 前項保管費之收取,以日曆天計算保管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