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衛生處所屬醫療機構廢毀或不適用藥械處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7年11月18日

條文關聯

  標售完竣後,應即檢同公告、標售紀錄、各部分清冊等各二份函報本處
  核備。其標售金額在一定金額以上者,並應報審計機關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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