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環境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08月08日

條文關聯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開發單位時,該機關委員應迴避表決。本會委員審
  查各開發計畫時,與該計畫有利害關係之委員亦應自行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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