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船舶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

條文關聯

供載運客貨之小船,應勘劃最高吃水尺度,標明於船身舯部兩舷外板上。
但因設計、構造、型式、用途或性能特殊,未能勘劃,經航政機關核准者
,不在此限。
小船經勘劃有最高吃水尺度者,航行時,其載重不得超過該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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