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代表互選議長副議長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6月15日

條文關聯

  議長、副議長主持會議時,應保持議事中立,並退出國民大會各該政黨
  之黨團活動,否則自動辭職。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