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優良人員之選拔,以現有人數百分之三為原則,其產生之名額如左:
 一、人數未滿三十人者得選一人。
 二、人數在三十人以上,每增三十人得增選一人。
 三、本會處室主管以上或各機構首長優良人員之選拔,由本會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