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7日

條文關聯

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應於成交時作成買賣報告書交付委託人,
並應於每月底編製對帳單分送各委託人。
前項報告書及對帳單之記載事項,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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