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暨所屬機關資訊作業安全維護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77年01月05日

條文關聯

  稽核人員對應用系統之稽核,以左列二種方式實施:
  一、事前稽核:即指應用系統、程式於資料正式作業前之稽核,著重系
      統規劃、文書編撰及資料輸入等之管制。
  二、事後稽核:即指應用系統、程式於資料正式作業後之稽核,著重系
      統、程式之修改、異常及資料輸出之複核與系統作業績效之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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