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土地之上下因有其他設施通過,致使用受限制之宗地,應先估算其正常
  價格,再考量該設施通過造成土地利用之影響,並計算其地價減損額後
  ,從正常價格中扣除之,以其餘額為該宗地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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