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會暨各機構,得依有關法規遴選培植各類人才,其培植範圍如左:
 一、技術人才:包括農、林、漁、牧、工礦、工程、醫事、商業資訊等
   項專門技能之研究、設計、管理、執行所需之各類人才。
 二、行政人才:包括各級行政領導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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