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

條文關聯

機關得視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訂明得標廠商應將專業部分或達一定數量或金
額之分包情形送機關備查。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