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豐富身心障礙者文化及精神生活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4月01日

條文關聯

  辦理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各款措施時,主辦機關得視其性質會商各目
  的事業相關機關,必要時得請求協助或共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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