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73
人,瀏覽人次:
94940090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第三期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25年02月25日
條文關聯
第九條
本公債債款專充第一條規定之用途,不得移作別用,並另由財政部、鐵 道部各派代表二人,審計部派代表一人,共同組織債款保管委員會,負 責收存。其組織規程,由財政部、鐵道部會同擬訂,呈行政院核准備案 。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