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56
人,瀏覽人次:
89154254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9月15日
條文關聯
第九條
管理機構新進六職等以下聘用或約僱人員,應公開甄選。但經公務人員 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其考試及格資 格與擬新進之聘用或約僱職務相當者,得免參加甄選。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