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著作權法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1月21日

條文關聯

  申請著作財產權登記者,其申請書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著作財產權人之姓名或名稱、國籍、出生或設立年、月、日及住、
      居所。
  二、著作財產權之範圍;其為共有者,應記載其應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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