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589
人,瀏覽人次:
96129449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起義船隻及船員處置獎勵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1年01月27日
條文關聯
第九條
起義船員,應由政府切實保障,予以工作,其眷屬入境,地方政府應予 便利,並由船隻接管之機關,補助其眷屬來臺旅費,及設法安頓住所。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