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6月1日

條文關聯

業者應檢視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是否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具有特定目
的及法定要件。
檢視利用個人資料是否符合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符合特定目的內利
用;於特定目的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檢視是否具備法定特定目的外利用
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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