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於籌編八十二年度歲出概算前,應本零基預算精神,確實檢討原 有各項計畫及預算,凡以往年度實施未具績效、不合時宜或已辦理完成 之計畫,均應予以刪除,其預算內容可予撙節者,亦應檢討減列,並將 檢討結果填具「八十一年度預算分支計畫檢討表」經由各主管機關核轉 行政院主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