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呼吸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5月16日

條文關聯

  居家呼吸照護所停業、歇業或受停業、撤銷或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其
  所屬呼吸治療師,應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停業、歇業或變更執業處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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