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參與者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時,除另有約定者外,生物資料庫仍得依原同
意範圍繼續儲存,並使用其生物檢體及相關資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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