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職員之派免,除主計、人事、政風人員另有規定外,總經理由臺灣 省政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函轉行政院核定後派免,副總經理由臺灣省政 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備後派免,主任秘書、專門委員、部經理、室主 任、副經理、副主任、研究員等職位由總經理報請臺灣省政府派免,除 由經理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