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於技術顧問機構之技師,應於技術顧問機構領得技術顧問機構登記 證或該技師到職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依技師法第七條或第八條規定向 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或變更技師執業執照。技術顧問機構具執業技師資格 之董事長或代表人,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