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教人員保險制度之規劃、法令之擬議及解釋。 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制度之規劃、法令之擬議及解釋。 三、政務人員退職及撫卹制度之規劃、法令之擬議及解釋。 四、公務人員退休、撫卹、遺屬金及資遣給與案件之審核。 五、政務人員退職、撫卹及遺屬金案件之審核。 六、其他有關掌理業務之擬議及解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