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基隆嶼風景區生態導覽暨遊客服務中心委託代管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3日

條文關聯

基隆嶼每日登島人數、時間及應遵守之事項,應符合基隆市基隆嶼風景區
經營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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